根据《吉林化工学院赴国境外学生交流专项奖励基金管理办法》(暂行),结合我校2017年赴国境外交流生的实际情况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学院评选推荐,以及“国际交流专项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”评审确定,以下16名学生被推荐为2017年吉林化工学院赴境外交流学生奖励基金获得者,特此公示,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日期: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7日。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与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。
联系电话:0432-62185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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